2009年8月17日星期一

EBITDA外傳

筆者前二次已同大家在 EBITDA 前傳及 EBITDA 後傳分別討論過「醫.必.打」(EBITDA)的身世及應用方法,今天突然想起還有二個的重要的應用及調整方法,想再跟大家分享。

第一、評估集團公司的償債或付息能力時,EBIT 或 EBITDA 可能會有誤導投資者之嫌,何解?

因為現今集團公司結構非常複雜,開支散葉的速度驚人,動輒可以有數十間或更多的聯營公司(按股權計,對其持股20%至50%以下,或對其董事會有重大影響的公司)或共同控制實體。

按照香港會計準則,控股公司(即母公司)是按持股比例分享其聯營公司及共同控制實體的利潤或損失,並在母公司合併損益表中的「應佔聯營公司及共同控控制實 體」(Share of Profit of Associates or Jointly Controlled Entities)一項中反映。

可以「母憑子貴」

當然,當個體公司經營情況良好時,集團可以「母憑子貴」,但大家都知道,高利潤並不等於高現金流,而現金流良好的公司亦未必一定會派發股息,這叫做「睇得唔 食得」。所以,即使聯營公司或共同控制實體大賺,整體集團公司的現金流不一定充裕,因為聯營公司及共同控制實體可以唔派息。

所以,撇除集團 內部借貸外,集團公司基本上只可透過收取股息來分享聯營公司及共同控制實體的現金流,故純以 EBIT 或 EBITDA 去衡量集團公司償債付息能力,會有誤導之嫌。因利息支出需以現金支付(或許有時可以「以物支付」),所以在計算集團公司的償債付息能力時,宜採用「現金 EBITDA」(即行家稱的「Cash EBITDA」)為基準。

現金 EBITDA 的計算方法並不複雜,先計算集團公司的 EBITDA,再減去聯營公司或共同控制實體的賬面利潤,然後,再加上從聯營公司或共同控制實體收取之股息貢獻。所以,不難發覺現金 EBITDA 的金額會比賬面 EBITDA 為少,除非聯營公司或共同控制實體將所賺取的利潤,全數以股息派發。

如果以和黃(013)作例子,其在2008年年報中披露的「未計入3集團電訊客戶上客成本的 EBITDA」約964億元,而「其未計入3集團電訊客戶上客成本的 EBITDA 對利息淨額倍數」則為七點五倍。

如果以現金 EBITDA 計算(即 EBITDA 減去聯營公司或共同控制實體的賬面利潤貢獻,然後再加上股息貢獻),粗略估計,其調整後的利息保障倍數都有六點九倍。

當然,此計算方法只是說明用途,並未考慮和黃對營運資金的需求,派息政策及是否需要投入折舊,去維持生產設備,以及機器的正常運作等等。

第二、EBITDA 並沒有扣除公司的資本開支 (Capital Expenditure),所以,有時亦可能會高估了資本密集型公司的償債付息能力。

如台灣赫赫有名的鴻海精密(台股編號: 2317),截至2008年12月底止的 EBITDA,約有941億新台幣(2007年年底:1122億元),但同年期投資活動的現金支出達810億元新台幣(2007年年底:1010億元), 主要用於購買固定資產。當然,公司在有需要時可削減資本開支,自然可直接以 EBITDA 計算其還本付息能力。

不過,若果公司需要不斷投入資本開支,去提升自身的產能及科技以迎接訂單的話,就適宜以 EBITDA 或 EBIT 減去資本開支去計算其償債負息能力。不過,如果該高科技公司亦是一間高速增長的公司,就適宜以自由現金流(即營運活動的現金流減去資本開支)以作評估。

適用EBITDA情況

大家可能會問,之前論及這麼多 EBIT 及 EBITDA 的應用及調整方法,究竟 EBITDA 最好用在何處呢?如在沒有任何調整的情況下,EBITDA 適用在下列公司:

一、踏入穩定發展階段的公司 (即非高速成長的公司)

二、可因應自身所需要的現金流及實際情況派發股息的公司

三、盈利質素較佳的公司 (即唔係靠放長賬期谷大利潤那一種)

四、毋須投入大量折舊保持機器正常運作的公司

五、非資本密集型的公司

嗯,究竟香港有那一間公司可以在沒有任何調整的情況下用 EBITDA?詳情見附表。

黃玲